1,防止措施:
?在品牌計劃中應考慮到此問題
市場未動、商標先行。在新開發的商品進入市場之前,確保所用商標已經取得權利。
(一)防御性注冊:根據“一類商品一件商標一份申請”原則,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可在與該商標類似或非類似商品類別上分別進行防御注冊,以免受職業商標炒家的侵害。
(二)加強商標監測:企業應密切關注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商標公告》,如發現相同或近似商標,及時向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異議;應委托商標代理組織進行市場追蹤監測,及時反饋侵權信息。
?
2、應對措施:
國內的商標被國外或其它地區搶注的
了解所在國家的相關法律政策,企業應盡快查清楚自己的商標被搶注的實際情況,并盡早考慮在搶注國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準備對搶注商標提出異議。
在成功阻止搶注商標注冊以后,提交自己的商標注冊申請
相關企業應當盡早收集自己的商標在注冊國的使用證據,以及自己的商標已經馳名的相關證據,和能夠證明對方惡意搶注的有關證據,為進行司法救濟進行準備。
?(一)聯合作戰
就中國企業目前的實力和國際影響力來說,還不適合單兵作戰。雖然這樣的方式并不是對所有的企業都有效,但集中各方面的力量在處理商標搶注中是有效的方法之一。
(二)和解
以和解的方式來處理商標搶注的行為應當是最為經濟的方式,因為一旦采取司法救濟程序,可能成本會很高,而且也拖延了產品進入市場的時機,最終可能會出現要回了商標以后,市場也丟盡了的不利后果。
(三)對商標進行注冊
是不是在任何國家進行產品銷售之前都要對相應的商標進行注冊呢,這也不是絕對,在商標權的取得采取使用在先原則的國家可以考慮采取先銷售后一注冊,但這樣的決定應當是在充分了解相應國的商標法才采取的。作為企業知識產權的一部分,企業的商標戰略也必須國際化,同時具有前瞻性。
?
3、對抗措施
(一)就初審公告的商標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對初審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權利人認為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惡意搶先申請注冊的,如果在該商標初步審定公告期內及時發現,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請求商標局不予核準注冊。
?
(二)就已經注冊的商標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
?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權利人認為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惡意搶先注冊的,可以自該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
當事人在申請異議或爭議、主張權利時,應當從標搶注行為的構成要件來陳述理由、提供相應的證據。這些證據應側重于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商標注冊人在主觀上具有惡意的證據,另一方面是權利人在先使用、宣傳爭議商標的證據。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向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書件時,應當符合規定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