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 商標續展 商標法

商標續展網上申請 商標續展需要哪些申報資料

閱讀:7 2019-07-31 17:38:29 來源:知識講堂 作者:田博雅

一、概要

商標續展,是指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向商標局辦理續展注冊申請手續,使商標有效期限得以延長,商標權利得以繼續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限與注冊商標的有效期一樣均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計算。注冊人應當在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前十二個月內提出續展申請。如果未能在此期間申請的,法律規定還另外給予了六個月的寬展期,即在有效期屆滿后六個月內,可以允許辦理續展注冊的申請手續,但需要繳納延遲費。寬展期屆滿后,仍未申請續展的,由商標局在注冊簿中取消該商標。

二、商標續展申報材料

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注冊證復印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三、注意事項

1、續展申請核準后,商標局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委托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2、如果續展申請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給申請人發出補正通知,要求申請人限期補正。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商標局有權對續展申請不予核準。

3、續展申請被不予核準的,商標局發出《不予核準通知書》。

4、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被異議商標經裁定異議不成立而核準注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因此,尚處在異議、異議復審、異議復審訴訟程序中的商標,已到商標續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滿前十二個月內申請續展;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商標局將根據異議、異議復審或訴訟的最終結果決定是否核準續展,如商標最終被不予核準注冊,商標局將對續展申請不予核準,申請費用可以辦理退還。


商標續展的重要性

很多商標權利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殊不知,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注冊證書申請續展后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而商標重新申請一樣的,等同于新申請。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商標與商標庫里的商標進行對比,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商標權。有的申請人沒有在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延長專用權利時間的申請。過了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因為,好的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為這一步,而把商標權利拱手相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后周轉花高價錢買回來。而且重新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的時間周期長。商標權利人一定要看重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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