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

商標續展需注意事項

閱讀:6 2019-06-24 17:50:07 來源:知識講堂 作者:戴琰


商標續展注冊是指商標注冊人為了不在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失去專用權而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延長注冊商標有效期限的法律程序。

注意事項

1、商標有效期是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商標的注冊使用的期限也從屆滿之日是加算十年(如:屆滿之日起是:2015年11月11日,核準續展之后的有效期限至2025年11月10日。)

2、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

3、續展申請核準后,商標局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4、如果續展申請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給申請人發出補正通知(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要求申請人限期補正。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商標局有權對續展申請不予核準。

5、續展申請被不予核準的,商標局發出《不予核準通知書》。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6、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7、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推薦商標

BOLD PAUL

35類

¥17000

福凇

9類

¥4999

鮮尋達

30類

¥8400

沛沛熊

43類

¥9500

妙萌兔

28類

¥6999

穆淳

9類

¥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