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是商標注冊過程中比較常見的一個環節,隨著商標注冊量劇增,商標駁回率也在有所增長。根據業內人士分析,商標被駁回的原因,無外乎有以下三種!
?
一是違反絕對禁用條款
即《商標法》第10條,商標標識本身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違反社會公共秩序,影響社會善良風俗,有損國家尊嚴、民族團結、宗教信仰等;
?
二是違反絕對禁注條款
也叫缺乏顯著性條款,即《商標法》第11條,商標標識本身表達或描述某類商品名稱、用途、功能等特點,相關公眾無法以此識別不同的提供者,同時也會造成其它經營主體無法使用該標志;
?
三是與在先商標構成相同近似
商標近似是指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存在有在先注冊或在先申請的商標,近來年因為商標近似被駁回的概率越來越高,是最為普遍的一種現象之一。
前面兩點在提交商標申請之前,可以在咨詢專業人員的幫助下有效規避,但是第3點的風險是無法避開的,只能盡可能的降低。
因為商標注冊存在一定的“盲查期”,商標局無法當天就將所有商標信息都錄入系統,這樣查詢到的數據就不夠全面。因此,無論是經驗多么豐富的商標注冊人,都無法保證是否有近似商標的存在。
對于申請人而言,最好的選擇就是做好商標查詢工作,然后盡早提交商標注冊申請。
?
不管因為何種原因,如果商標被駁回,也不要徹底放棄,商標仍有挽回的希望,可以通過商標駁回復審再爭取一次機會。有數據顯示,從過去的駁回復審案例分析,有35%左右的商標是在復審后獲得的。因此,商標即使被駁回也是有一定希望的,可以找專業的代理機構幫你嘗試駁回復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