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商標就是“商標轉讓”,就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按照法定的程序,將商標的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一種行為。
受讓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一、轉讓的分類
(一)合同轉讓
? ? ?轉讓人通過合同,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內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這種形式的轉讓一般是有償的,即轉讓人通過轉讓注冊商標專用權而收取一定的轉讓費用。
(二)繼受轉讓
? ? ? ? ?注冊商標的繼受轉讓,有兩種情況:
(1)注冊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后,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冊商標。
(2)作為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被合并或被兼并時的繼受移轉。
(三)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 ? ? ?這種轉讓形式一般發生在公有制國家。這里說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財產流轉的計劃和行政。例如我國國有企業根據行政命令發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轉產,必然會發生注冊商標主體變化的問題。
二、轉讓的程序
(一)辦理商標轉讓申請須向商標局提交以下文件:
1、《商標轉讓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上應加蓋申請人及受讓人的印章;
2、由受讓人加蓋公章的《商標轉讓委托書》;
3、受讓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4、按規定交納商標轉讓申請等費用;
5、如果委托專業機構申請還要需交納部分費用(規費由委托機構定收);
(二)商標轉讓的流程
(1)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十五日內發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2)自確立申請日起三到四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注冊證》一并使用。
(3)《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
(4)通過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的申請:商標局審查核準后發布公告并由代理人向轉讓商標受讓人發送《商標注冊證》;直接辦理注冊轉讓的申請:商標局審查核準后發布公告。轉讓注冊受讓人應在接到《轉讓注冊通知書》后三個月內到商標局領證,同時還應攜帶:
1.領取《轉讓注冊通知書》的介紹信;
2.受讓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應加蓋當地工商部門的章戳
4.領取《轉讓注冊通知書》;
5.受讓人名義變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三、轉讓的原則-------------一并轉讓原則
? ? ?轉讓人必須將其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一并轉讓,而不能轉讓一部分、自己再留一部分使用,或者將另一部分轉讓給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