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現行商標法規主要基于1949年頒布、2014年6月11曰修訂的《商標法》。“韓國知識產權局”統一負責管理商標事務,官方語言為韓語。韓國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但若是該國的馳名商標,即使未注冊也能收到保護。
申請主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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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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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韓國商標注冊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注冊日起算;到期日前6個月內可以辦理續展,寬展期6個月;續展有效期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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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現行商標法規主要基于1949年頒布、2014年6月11曰修訂的《商標法》。“韓國知識產權局”統一負責管理商標事務,官方語言為韓語。韓國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但若是該國的馳名商標,即使未注冊也能收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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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準備申請材料
2
提交申請
3
發送受理通知書
4
商標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
5
商標申請公告
6
核準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