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超范圍使用是企業在日常商標使用過程中極易犯的錯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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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分為45個類別,在注冊時企業根據自己的經營范圍選擇合適的商標類別,在已注冊的這些類別之內可以使用,但是除此之外的其他類別使用,就是超范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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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范圍使用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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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超經營范圍使用有兩大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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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商標使用不受保護,無法獲商標專用權,發生糾紛也無法獲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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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有可能存在侵權情況,如果他人已經在該使用范圍內注冊了相同或相似商標,就可能會被狀告侵權。一旦發生侵權,后果就更為嚴重了,可能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經濟成本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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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商標使用應該嚴格按照商標注冊證上核定的商品項目使用,超范圍必須重新注冊,沒有注冊的情況下不能作為注冊商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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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規范使用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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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注冊商標的使用應以《商標注冊證》上核準的標志為限,不隨意改動注冊商標樣式、字體等構成要素。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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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注冊商標的使用應以《商標注冊證》上核定的類別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不得超出核定使用的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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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發生改變的,應及時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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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許可他人使用的,要進行許可備案。同時,經許可使用的商標,必須在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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