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續展
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商標到期之后可以通過商標續展延長有效期。
商標續展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注冊有效期屆滿10年,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注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
如果當你的商標有效期滿后,你還準備繼續使用該商標,就需要在期滿前12個月內辦理續展注冊。如果不小心錯過了商標續展期,也不用擔心,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在此時間段內提出申請,依然可以保住自己的商標,不過需要多繳納一定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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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標轉讓
商標轉讓,是指商標所有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可以將其注冊商標轉移給他人所有。商標轉讓的方式可以是買賣,也可以是商標出資或贈送。轉讓商標可以是已經核準注冊的商標,也可以是已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商標轉讓是對商標資源的靈活配置,對于轉讓雙方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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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標注銷
商標注銷是指商標局根據商標注冊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請或者商標局主動依職權,將注冊商標注銷或部分注銷的法律程序。
申請人可以直接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辦理注銷申請,也可以委托代理組織辦理注銷申請。根據《商標法》第十八條規定,外國人或外國企業應當委托國家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注銷申請現不需要交納任何商標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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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標變更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商標變更的辦理流程分三步,一提交變更申請,二商標局核準變更證明,三公示。一般而言,提交變更申請之后,需要2-3個月左右下發核準變更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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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標證補發
《商標注冊證》是商標注冊人擁有的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證書,若發生遺失或者破損,應向商標局申請補發,《商標注冊證》遺失的,應當在《商標公告》上刊登遺失聲明。破損的《商標注冊證》,應當在提交補發申請的時候交回商標局。
商標證補發辦理流程,一準備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書、二向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三跟進受理、四審查進程、五領取新《商標注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