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的撤回是指已經辦理申請商標注冊或者其他商標事宜,可以在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決定前,申請人可以撤回其申請。并且如果您申請的商標在信息或者內容上存在不可能注冊的情形,遲早會被審查員駁回的話,甚至還可能涉及侵權的商標,自己及早發現了就及早撤銷,這樣能夠避免給您帶來后續的麻煩,同時如果有第一次的問題,也會對您的第二次的申請有一定印象,所以為了品牌,商標注冊要細心。
一、簡要說明
申請人在其申請注冊的商標刊登注冊公告之前,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申請,撤回該商標的注冊申請。
二、辦理途徑
申請撤回商標注冊申請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三、辦理步驟
(一)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查收準予撤回通知書
四、申請書件的準備
申請撤回商標注冊申請的,應提交如下書件:
1、撤回商標注冊申請書并加蓋單位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并由經辦人簽字;
2、原受理通知書(不能提交的應注明理由);
3、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的復印件;
4、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在申請書上當面簽字;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五、準予撤回商標注冊申請通知書的發放
(一)撤回商標注冊申請書件齊備、符合規定的,商標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準予撤回商標注冊申請通知書。
(二)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將準予撤回商標注冊申請通知書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六、注意事項
1、提出撤回商標注冊申請的申請,不需要繳納規費,但申請注冊時已經繳納的規費不予退回。
2、申請人申請注冊的商標已經注冊的,申請人不能撤回該商標的注冊申請,而應當辦理注銷注冊商標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