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38條 ?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第46條 ? ? 注冊商標被撤銷的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所以,如果您所想要注冊的商標期滿不再續展,自注銷一年后才可以申請。
商標注冊申請需要注意避開別人已經在先申請的有效商標,期滿未續展的商標,本身在期滿后還有六個月的寬展期可以進行寬展,因此需要等到該商標期滿未續展并自期滿一年后變為無效商標時,在申請相關近似商標。
不及時辦理商標續展會有什么后果?
1、很多商標權利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殊不知,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注冊證書申請續展后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而商標重新申請一樣的,等同于新申請。
2、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商標與商標庫里的商標進行對比,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商標權。
3、有的申請人沒有在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延長專用權利時間的申請。過了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因為,好的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為這一步,而把商標權利拱手相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后周轉花高價錢買回來。而且重新注冊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的時間周期長。